监狱工作践行以人为本[de]几点思考


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提出[de]重大战略思想,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[de]新认识、执政理念[de]新升华,新[de]形势和任务要求监狱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[de]发展观为指导,以科学[de]理念,明晰[de]思路,务实[de]作风来推动监狱工作[de]全面进步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[de]本质和核心,是科学发展观[de]价值基础,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[de]问题[de]基本思想和我党[de]根本宗旨是一致[de]。具体而言,监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,推动监狱事业发展,需从监狱领导、监狱民警和服刑罪犯几方面齐头并进。

一、以人为本,提高监狱领导[de]执政能力

“火车跑[de]快,全靠车头带”监狱工作[de]发展与监狱和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监狱领导关系密切,这就需要有一支能学习,能创新,团结民主,廉洁[de]领导班子来引领监狱工作,这也是提高党执政能力[de]具体要求。

1、学习是前进[de]基础,要创建一个与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[de]监狱机关,首先必须创建一个与形势发展相适应[de]领导班子,以切实提高执政能力。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[de]能力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[de]能力,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[de]能力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[de]能力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[de]能力、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[de]能力。这五种能力不是天生[de],需要监狱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,勇于探索,求真务实,特别要加强理论修养,学会正确地动用理论指导工作。只有自觉而坚定地动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发扬理论联系实际[de]作风,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分析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敢于和善于解决制约监狱工作发展[de]深层次矛盾,才能不断攻克监狱工作[de]难点,同样,作为监狱领导干部,只有在理论上不清醒,才能保持政治上[de]坚定。

2、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[de]灵魂,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[de]不竭动力,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[de]源泉。”如何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将创新具体化,既是一个非常重要[de]理论问题,又是一个紧迫[de]现实问题,在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前提,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,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发展[de]条件下,创新对于基层尤为重要。搞好基层创新[de]关键在改进领导作风,打造创新团队。首先,创新要有目标,如果没有目标,就等于没有方向,工作思路不清晰,就把握不准发展方向,其次,创新要求真务实,以敢于面对困难和压力,发扬改革[de]精神,闯出新局面。

3、一个坚强有力[de]监狱领导集体,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充分发挥领导班子[de]集体智慧,这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。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[de]关键则取决与党政“一把手”,江泽民同志指出“党政一把手,既是班子中平等[de]一员,又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,具有特别重大[de]责任”,这就要求监狱党委书记必须要有良好[de]素质和能力,要善于把关定向,在有协调关系,搞好团结[de]本领,要有豁达大度,从善如流[de]胸怀,要有严于律已,为人师表[de]品格。工作中,要把自己置于“一班人”之中,不居于“一班人”之上,只有靠大家出主意,想办法,坚持集体研究讨论,才能找到良策,减少失误,实现集体领导。使一个监狱[de]领导班子在团结协作[de]氛围中积极有效[de]开展工作。

4、自觉接受监督,严于廉洁自律。监狱机关是执法部门,监狱领导手中掌握着一定[de]权力,因此成为某些别有用心[de]人所追逐[de]腐蚀拉拢对象,这就要求各级领导永远保持清醒[de]头脑,坚持革命[de]气节。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[de]思想,要从领导作起,带头作出廉洁承诺,要带头参加警示教育,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把“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”放在心上,落实在行动上。

二、以人为本,培育职业化监狱民警队伍

监狱[de]发展进步,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支过[de]硬[de]监狱民警队伍,监狱工作中,一线民警直接肩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,维护社会稳定[de]重任。构建一支素质过硬,作风优良[de]民警队伍至关重要。

1、 重视人才培养和使用,构建良好[de]用人机制

在生产力诸要素中,人是最积极、最活跃[de]因素。监狱工作是一项群体性工作,必须坚持以人为本,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名监狱民警,特别是一线民警[de]潜在能力,充分发挥每个人[de]主观能动性;使用人,用尽其才,科学协调发展。首先,要正确识别人才,正确使用人才。用好人才是识别人才[de]根本目的,发现和识别人才,要着重看品德、能力和业绩,坚持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,形成人才竞相流动[de]生动局面。其次,要实现人才资源[de]最佳配置,要知人善任。根据人才专业特长、才能发挥[de]最佳时期,把人才用到适合其发挥专长[de]岗位上,第三,“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”,但水至浑则鱼亡,人不察则徒乱。如何准确把握清与不清、察与不察之间[de]度,是用人[de]学问。使功不如使过,对过而能改[de]人,不计小过,量才为用,做到用其长,避其短。第四,要坚持选人、用人中[de]公正、公开、公平原则,最大限度[de]增大透明度,避免随意性,在认真考查[de]基础上,通过一定范围进行横向比较,优中选优。

2、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,提高监狱民警政治素质

监狱民警,特别是处在监管改造罪犯一线[de]基层监狱人民警察,处在腐蚀与反腐蚀[de]斗争面前必须有坚定[de]政治立场,少数民警因为经不起种种诱惑,甚至走上犯罪道路,脱下警服穿上囚服,已是前车之鉴。如何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,这也是对当前监狱工作提出[de]一个历史命题。各级领导和组织要积极会同思想政治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民警[de]思想政治工作,配备专职政工人员,组织一线民警有步骤系统[de]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方向。加强对民警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教育力度,使广大民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保持清醒头脑,提高政治鉴别力,坚定正确[de]政治方向,以高度[de]事业心和使命感投入到监狱工作中。

3、 抓好业务培训,提高监狱民警执法水平

一线监狱民警队伍[de]执法水平来自精深[de]法律知识、科学文化素质及专业水准,因此,必须重视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。监狱首先要从长远着想,有计划地选送年轻优秀[de]一线民警到高等院校接受教育,使他们掌握前沿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技能,回到原单位后成为骨干。其次,要坚持不懈[de]抓好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[de]组织,改变专业结构不合理[de]现状。第三要制定长期学习计划,对监狱应用[de]《监狱法》,《人民警察法》,《刑法》等专业法规和不断更新[de]各项法律规章,监狱制度等要经常学习,每年定期开展擒敌技术、体能训练、实弹射击等实用科目训练和考核。摒弃短期突击[de]临时观念,制定长期[de]培训计划,以改革创新[de]发展胆略,努力构建基层民警[de]终身教育体系。

4、 健全规范规章制度,增强管理效能

管理出效益,管理出战斗力。再好[de]队伍没有好[de]管理也要出问题。因此,加强监狱一线民警队伍建设,必须狠抓管理。各监狱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配套方法和措施,形成系统规范[de]管理体制。包括录用管理制度,任免制度,考核制度,生活制度,执法监督制度等。有了制度还必须做到令行必行,令禁必止,才能确保制度[de]权威,提高管理效能。

5、 从优待警,激发监狱民警[de]工作积极性

一线监狱人民警察长期奋斗在一线,不仅工作时间长、物质待遇不高,而且发生问题后免不了要受到经济和政治处分,造成这种现状[de]原因是多方面[de],但监狱工作[de]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[de]监狱民警[de]努力。以人为本,就要求各级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主动关心一线民警[de]思想、学习和生活,在从严治警[de]同时,认真落实从优待警。建立全方位[de]保障机制。一是帮助他[de]解决在婚姻、家庭、子女就学等现实问题,使他们有足够[de]时间和精力扎身于改造罪犯[de]最前线。二是为监狱民警在人身保险、休假、进修、医疗、居住等方面作出适当[de]倾斜和创造机会。三是营造良好[de]舆论环境,宣传报道一线民警在平凡岗位默默无闻[de]奉献精神,增强他们[de]荣誉感和自豪感。四是广泛听取一线民警[de]建议和意见。给予他们更多[de]发言机会。保障他们[de]权利得到更大范围[de]维护和重视。

三、以人为本,提高罪犯改造质量

在传统[de]监狱理念中,罪犯是被动[de]受教育者,对罪犯[de]教育强调[de]是战斗性、进攻性、强制性,教育是“我说你听”[de]填鸭式教育,罪犯成了没有思想[de]被动客体角色。这种状况极不适应押犯结构发生重大变化[de]新形势。罪犯是人,是犯了罪[de]人。他们[de]犯罪是法律素质、道德素质、文化素质[de]低下[de]必然反映。但他们[de]人性尚未泯灭。教育改造工作[de]意义就在于恢复他们[de]人性和良知,提高他们[de]素质。从法律[de]角度讲,公民[de]权利、罪犯[de]权利,都是法律一视同仁要保护[de]权利,保护罪犯[de]权利和保护公民[de]权利一样,都是法律[de]要求,都是法治[de]最高价值。坚持“以人为本”[de]行刑观,践行“改造人”[de]监狱使命,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,是构建和谐社会和重要任务。

1、要做到“尊重人”,尊重人就是在监狱行刑工作中尊重罪犯[de]人格,维护罪犯[de]合法权利。要以善导[de]诚意坚信“人”是可以改造[de],杜绝侮辱罪犯人格、非人道虐囚行为发生。“以人为本”就是要诚心诚意尊重人,全心全意依靠人,全面着力提高人,根本目的是为了人。罪犯是一个特殊[de]公民群体,国家尊重和保障罪犯人权,凸显了我国对实现人权保障[de]价值追求。

2、要做到“依靠人”,依靠人就是监狱[de]行刑工作要不断从罪犯身上发现和捕捉人性[de]闪光点,激发其改过向善[de]强烈愿望和动机,充分发挥罪犯自我改造和主动改造[de]积极性,通过公正、文明执法、公平处遇和科学矫治,实现罪犯由法律[de]外在强制改造转为内在[de]自觉改造,从而健康走上“自新”[de]人生之路,在回归社会后,能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。

3、要注重“提高人”,所谓“提高人”,就是不断探索研究新[de]社会条件下罪犯思想、行为和心理规律,探索研究新形势下监狱行刑工作规律,不断创新改造、矫治手段和方法。以和平、开放[de]心态积极吸收古今中外行刑领域[de]优秀成果,提高改造工作[de]科学化水平,降低“重犯率”,提高“改好率”,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,最大限度地将和谐社会[de]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,将破坏力力量转化为建设力量。同时每一个罪犯[de]背后又联系着罪犯家庭、亲朋、被害人等各种利害关系人,改造好罪犯必然对这些有利害关系[de]群体产生积极[de]影响,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取更多[de]积极力量。

4、坚持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[de]司法正义理念,打造监狱行刑工作[de]“阳光工程”

和谐社会是公平公正[de]社会,社会[de]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,发展[de]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,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平公正目标[de]所有障碍。构建和谐社会就要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、机会公平、规则公平、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[de]社会公平保障机制。监狱作为社会文明进步[de]窗口,已由过去[de]神秘走向阳光,成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设[de]重要内容,监狱[de]行刑活动也由过去[de]多为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,这一改变体现出了司法正义[de]理念,是行刑工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[de]内在要求。

行刑公正,源于国家[de]政治正义和国家刑罚公正。国家、法律、刑罚是监狱[de]基础,作为国家机器[de]组成部分和刑罚执行机关,监狱公正是善国和良法[de]滋生物。监狱行刑公正是实现国家刑法公正[de]重要内容。行刑公正包括行刑目的正当、行刑手段合法、行刑奖惩公平、行刑程序公开等。尤其是监狱在涉及与罪犯改造切身利益[de]直接相关[de]减刑、假释、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[de]公正,要实现行刑公正就必须将平等原则贯彻到惩罚和改造罪犯[de]各个环节中。 行刑公平是行罚公平[de]内在要求,是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这一宪法精神[de]具体体现,也是监狱改造秩序稳定、警犯关系和谐[de]重要条件。监狱在行刑活动中平等[de]对待每一名罪犯,依法使用统一、文明、规范[de]制度管理罪犯,让他们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、享有合法权益保障,享有平等[de]改造机会,按照规章制度所设定[de]标准享有平等[de]分级处遇。行刑公平要求监狱在行刑工作中严格执法,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,为罪犯[de]服刑改造建立具体、明确、规范各项制度规定,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[de]监督检查,避免和杜绝执法工作中[de]随意性和人治现象。要大力加强警察队伍[de]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,不断提高执法水平。行刑公开,是对传统行刑观念[de]重大突破,是刑罚文明[de]必然要求。行刑公开要求监狱[de]行刑活动、行刑程序、行刑内容、行刑规范向罪犯、罪犯家属和社会公开。公开才能透明,公开才能彰显公平和公正,行刑公开是打造监狱行刑工作“阳光工程”[de]必然途径。目前全国监狱系统通过公开奖惩情况、公开举报电话、设立监狱长接待日、设立监狱长信箱等一系列狱务公开措施,正是在打造监狱行刑工作“阳光工程”。

总而言之,监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不仅包括监管改造、发展生产、队伍建设,还要兼顾后勤保障和提高民警职工生活质量等等其它工作。究其成败,关键只在一个点上——“人”。只要紧紧抓好这一主线,在人[de]工作上下功夫,按照科学发展观[de]要求,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和刑罚执行能力,提高监狱综合管理能力,提高监狱民警队伍专业素质,我们[de]监狱事业一定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前进。

2006-10-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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