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[de]通知


关于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[de]通知

各镇、**公安分局,**管理区,市驻区各单位,区直各机关、事业单位:

为营造良好[de]舆论氛围,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[de]深入开展,现结合我区实际,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[de]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对宣传工作[de]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[de]宣传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[de]实际问题。要紧扣“三个走在前面”[de]主题,把握正确[de]舆论导向,认真组织,精心谋划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简报、网络、宣传栏等行之有效[de]载体,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[de]宣传工作有声有色、有力有效。

二、营造浓厚[de]社会氛围。各单位要因地制宜,运用各种行之有效[de]宣传手段,积极构建有效载体,努力营造热烈浓厚[de]社会氛围。

(一)用好宣传栏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[de]宣传栏,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[de]不同要求,制作图文并茂、内容丰富[de]宣传专栏。各镇、三灶管理区、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。

(二)编好活动《简报》。各镇要根据自身[de]工作特点,认真办好活动《简报》,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[de]工作进展情况、特色做法、典型经验及所取得[de]实效体现出来。没有创办《简报》[de]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《简报》,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[de]情况。对特色鲜明、成效突出[de]做法,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(三)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。各单位要紧扣“三个走在前面”[de]主题,精心设计载体,通过开展征文、演讲比赛、大讨论等丰富多彩[de]活动,营造良好[de]社会氛围。

三、加强信息[de]上报工作。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、写作能力较强[de]同志作为信息员,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。在确保信息质量[de]同时,各镇每周报送[de]信息不少于1条,三灶管理区、金湾公安分局、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。各单位信息员[de]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,电话:7799022、传真:7263288、电子信箱:jw****@j**an.g**.cn 。
**区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二00六年四月七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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